轉知防範非洲豬瘟疫情相關事項
一、依據新北教衛環字第1142175218號函辦理。
二、返國檢疫提醒:
1.返國時請勿攜帶任何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,以免違反檢疫規定受罰。
2.若有國外親友,請轉知他們勿郵寄豬肉製品或其他動物產品到台灣。
3.根據統計,國人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回國的案例多來自中國大陸、香港、越南、日本、澳門及新加坡,常見違規物品包括:肉鬆蛋捲、火腿腸、香腸、鳳爪、肉乾、半熟蛋、雞鴨鵝肉製品及含肉飛機餐等。
三、配合農業部自114年10月22日起禁止廚餘養豬政策:
1.共同落實廚餘減量與分類回收。
2.推廣「愛物惜食」觀念,從源頭減少食物浪費。
3.相關的非洲豬瘟宣導海報與圖卡,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(https://asf.aphia.gov.tw/ws.php?id=17894)下載使用,讓我們共同守護校園及環境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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