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佳節將至,加強宣導「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」,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與報備。
- 依據新北市政府政風處115年9月8日新北府政二字第1151780187號函辦理。
- 中秋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時期,請同仁務必詳讀旨揭規範相關規定(請上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網站查閱,網址https://www.ethics.ntpc.gov.tw/home.jsp?id=20207a12125b0458),本府員工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,除有該規範第4點但書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(本校兼辦政風業務單位為人事室);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,亦應落實該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,以維護民眾對本府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
- 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,請同仁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」(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mooc/index.php)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。
- 檢附來函及中秋節廉政宣導海報各1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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