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民小學

:::
:::

轉知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民小學【勤休相關制度宣導】

  • 為守護大家的健康並落實「勤休新制」,請各位務必留意最新的加班時數規範:
    (一)一般加班限制:平日辦公連同加班每日不得超過 12小時;放假日加班則以 8小時 為限;每月總加班時數(連同法定辦公時數計算)上限為 20小時。
    (二)專案加班申請:若因業務特殊需求,每日時數需超過12小時(上限14小時),或全月總時數超過20小時(上限60小時),必須至遲於加班前一個月由學校報請教育局核定後始得執行。
  • 新北市政府為保障同仁權益,請各機關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規定,落實控管所屬公務員之加班時數,並維護同仁健康權:公務員為搶救重大災害、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、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辦理季節性、週期性工作延長辦公時數上限之例外規定及相關程序,請依新北市政府112年3月3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20374356號函辦理。另請各機關加強落實控管所屬人員,除經審認辦理特殊重大專案情形外,不得發生連續3日以上,每日(含放假日及例假日)加班時數連同法定辦公時數超14小時以上之情事(請假時數亦計算於法定辦公時數內),並注意各種專案加班之申請類型與報上級機關備查或同意時間,並於事後給予適當補休及健康關懷。
  • 同仁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,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:
  1. 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,提升為民服務品質,請同仁於上班時間,不得利用公務資源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。
  2. 各機關同仁如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,經機關查證屬實者,應依規定議處。另新北市政府亦不定期抽查各機關同仁之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,以維持良好辦公紀律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