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小新生入學問題與解答
一、海山國小的學區範圍是哪裡?
答:板橋區:民族里、深丘里、香丘里、海山里、長安里、東安里、福丘里(8-19鄰)、九如里(12、13鄰)、新民里(1、10-25鄰)。中和區:瑞穗里(1-6鄰)、員山里(11-22鄰、25-35、37-42鄰)。
二、我的孩子今年度能收到海山國小的新生資格審查通知單嗎?
答:在每年/03/20以前設籍在海山學區的學童,會收到資格審查通知單。但收到資格審查通知單不代表一定就能進入海山國小就讀,必須在送件的時間,準備相關證件線上或到校辦理資格審查。
三、何謂共同設籍?設籍日期的認定是以學童或直系尊親屬設籍之時間來採計?
答:共同設籍之認定係以新生學童與直系尊親屬任一人(父、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),共同設籍在海山學區的時間,方予採計。
四、房屋所有權狀的持有人,或者租賃契約的承租人,是新生學童的外婆可以嗎?
答:可以。在海山學區內的房屋所有權狀持有人(或租賃契約的承租人),只要是學童共同設籍的直系尊親屬任一人皆可。但旁系親屬(叔伯阿姨等)則不行。
五、新生學童已經有哥哥姊姊就讀海山國小,是否可優先分發進海山國小就讀?
答:新生學童有一至五年級的兄姊就讀本校,兄弟姊妹屬同一戶籍,且出生即設籍 或同時設籍目前戶籍達兩年以上,並有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,優先入學。(註:非寄居身份者)
六、資料審查的審查順序是否為錄取順序?
答:審查只是收取審查資料,一切分發的作業按規定辦理,並不是先送件的先錄取。
七、房屋租期或所有權狀取得時間的先後是否影響分發的先後順序?
答:若新生學童的送審資料皆符合規定,新生總數超過本校欲招收的學生數,會進行設籍時間長短的比較。全戶設籍時間越長的,錄取序號越前面。而非以租屋日期的先後或所有權狀取得的時間來比較。
八、如果曾經在海山國小學區內異動戶籍,該準備哪些資料?
答:在學區內之戶籍異動,其過往設籍日可以採計。(例如:A生104/02/10遷入海山里,106/03/10從海山里遷至深丘里,由於皆在本校學區內,因此設籍日可採計為104/02/10。)請您提供新版之詳細記事戶口名簿,或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,以利所有設籍時間之採計。
九、若原本設籍在海山國小學區,之後遷出、再遷回學區,設籍日如何採計?
答:依本校學生入學委員會決議:自106學年度起,若遷出學區後再遷入,則以最後遷入學區內之設籍日為主,不採計過往設籍學區內之時間。(例如:B生104/02/10遷入海山里,105/03/10遷至後埔里,106/04/15再遷回海山里,則B生在本學區的設籍日為106/04/15。)
十、新生入學資料審查,是否一定需要學童的父或母親自辦理?
答:否。若為線上辦理,資料上傳皆備即可;若入校現場辦理,相關證件皆齊備則當天並不一定需要由父母親至學校,亦可以委託其他人送件辦理。(但若資料不符或遺漏時,熟悉的人較能在第一時間取得或至相關戶政單位申辦缺漏證件)。
十一、入學資格入校審查當天需要帶什麼樣的證明文件?請根據下表攜帶各項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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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身份資格 |
資格審查所需攜帶文件 |
備註 |
必要 |
新生學童設籍於海山學區 |
戶口名簿正本、影本 |
新生學童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學童法定監護人要在每年的3月20日前,共同設籍在「額滿學校」學區內同一戶籍 |
必要證明文件 |
曾經於海山學區內異動戶籍者 |
新式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 |
過往學區內異動的全戶設籍時間,可一併採計 |
學童領有緩讀證明者 |
新北市鑑輔會開立之緩讀證明 |
需每年申請,請洽本校輔導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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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為自有者 |
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|
權狀所有人需為學童之直系尊親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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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為租賃且租賃契約經公證者 |
經法院公証之租賃契約正本 |
租賃人需為學童之直系尊親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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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住於公家宿舍者 |
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正本 |
公家機關出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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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|
近三個月(連續三個月)之水費、電費、瓦斯費、市話電話費帳單等 |
所有人需為學童之直系尊親屬 |
十二、額滿學校新生分發作業依據教育局公告辦理,若有修正異動將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