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民小學

:::
:::

【教師出國及赴陸港澳相關規定溫馨提醒】

各位同仁好,鑒於寒暑假為出國旅遊之旺季,為維護您的權益與確保旅途行程平安,人事室業整理教師出國及赴大陸、港澳地區重要相關規定如下,尤其於赴陸、港澳地區部分,不論平假日、公務或私人旅遊、包含過境與轉機(不論入境與否),現行規定於出發前均須依身分及目的地完成法規申報手續,以保障個人權益及人身安全。並請同仁特別留意「兼任行政職務」與「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」之不同申請流程,務必配合辦理:
一、 一般出國規定(非陸港澳地區)
學期中:以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為前提,遇二親等內親屬結婚、重大傷病及死亡等正當事由可檢附證明請假;若於無課務期間,機關首長得依個案情形覈實准假,亦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(如來回機票、旅行社行程表等)確認前往地點非屬於陸、港、澳地區
寒暑假:不論是否須辦理請假手續,全體教師均請至校務行政系統「智慧差勤管理」完成「出國報備註記」,以利突發事件聯繫。
二、 赴大陸及港澳地區(含轉機) 依據身分不同,相關規範如下:
(一)兼任行政職務教師(適用公務員服務法):
事前申請:不論平假日,赴陸須於5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;赴港澳非公務旅遊須於出境3個工作日前通報,若為公務或會見特定人士須於7個工作日前通報。
動態登錄與返臺:行前須至陸委會「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」完成登錄(網址:https://www.mac.gov.tw/cp.aspx?n=015A70099E11C8A8);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,須向人事室提出返臺通報表。
(二)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:
雖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嚴格事前通報期,但平日、假日出國(含赴陸港澳及轉機)仍應明確填報,比照一般出國程序辦理。請務必依規定請假或於「智慧差勤管理」完成出國報備註記,赴陸港澳地區須上傳陸委會「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」完成登錄之紀錄作為佐證附件,俾學校知悉前往地區。
相關紙本申請表件已置於行政網碟/人事室項下,另提供友校設計之程式方便同仁判斷您應辦理的申請報備、請假與檢核流程:
https://gemini.google.com/share/04ff0f946477

預祝大家出國平安順心,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隨時洽詢人事室!
海山國小人事室 敬上

 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