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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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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
一、本校(海山國小)99-110學年度經教育局核定為額滿學校,新生學童分發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分發順序:
1.新生學童有一至五年級的兄姊就讀本校,兄弟姊妹屬同一戶籍,且出生即設籍同時設籍目前戶籍達兩年以上,並有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,優先入學。(註:非寄居身份者)
2.新生學童及直系血親尊親屬(父、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等)或學童法定監護人要在110年3月20日前,共同設籍在「額滿學校」學區內同一戶籍,並有居住事實證明文件,依設籍先後順序錄取。(註:非寄居身份者)
3.如依前述1或2之規定錄取後,學校尚有缺額,則再依設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,其餘則改分發鄰近國民小學就讀。
(二)額滿國民小學學生數係參考最近三年新生平均報到率及每班至多34人計算。學校錄取至額滿為止,學期中亦不受理學生轉入,俟寒假另行公告,依前述(一)分發順序辦理轉入。
(三)學齡兒童之兄弟姊妹已就讀改分發學校者,其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得向學校提出申請,免遷戶籍而就讀該改分發學校。

二、線上審查上傳資料:
(一)戶口名簿 (☆重要:詳細記事版本☆)
(二)其他證明或佐證資料(下列1~4項擇一即可):以下文件的所有人,必須是學童的直系尊親屬
1.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。
2.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。
3.公家宿舍配住證明。
4.與戶籍地同址之電費、水費、瓦斯費或中華電信市話電話費單據(手機不行)。以上四種擇一,並出具此項目最近三個月(連續三個月)之繳費單據。
◎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海山國小註冊組:29545725#512。

三、依上開分發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,其餘則改分發鄰近之國小(110學年度改分發學校為實踐國小、自強國小、後埔國小與埔墘國小),由家長依規定自行選擇一所改分發學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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